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5-05-15 16: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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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自然资告[2025]2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编号: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6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68-7801523、0768-7808787
登记机构(印章):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