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新丰镇新丰大道(工业路口至新九路段)房屋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招标代理的公告
2025-04-23 09:29
来源:新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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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进行新丰镇新丰大道(工业路口至新九路段)房屋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投标代理的服务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镇新丰大道(工业路口至新九路段)房屋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审核造价345.302419万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新丰大道外立面形象提升双面长约1800米;天际线提升临街长约1800米,两侧视线所及之处按照正面的0.25预估;对现有人行道进行改造提升,面积约3073㎡;街道两侧行道树种植,主要品种为香樟122株;三线整治,整理进店面招牌内;清拆平整约2906㎡。
五、服务事项:招标代理。
六、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饶平县新丰镇消防站建设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汇编、移交并保存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汇总报告及其电子版;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竞选的单位于2025年4月25日17:30前到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新丰大道128号;联系人:詹先生,联系电话:0768-8629526)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
2.拟派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单位综合情况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