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换发饶平县龙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2025-04-11 16:19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以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设置标准,经审核,拟同意饶平县龙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期限(2025年4月11日至4月17日)共5天(工作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68-8882597;0768-7509269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