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5-04-09 15: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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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自然资登示【2025】2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城西区六号路东侧中段县自然资源局一楼。

        联系方式:0768-7801523           0768-780908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郑耀之

土地/房屋

饶平县黄冈镇楚巷居委叶厝巷4号之三

饶府国用(1990)第006761号,粤房字第0378761号

郑景生

2

郑如南

土地/房屋

饶平县黄冈镇下市金面土地爷8号之右

饶府国用(1990)第005080号,粤房字第0241225号

郑国辉

3

郑如南

土地/房屋

饶平县黄冈镇下市虾房埕横巷3号

饶府国用(1990)第005102号,粤房字第0241226号

郑国成

4

黄伟强

房屋

饶平县黄冈镇大衙路14幢10号

粤房地证字第C7229746号,粤房地共证字第C02350000号

何巧燕

5

林振池

土地/房屋

饶平县黄冈镇石埕汤厝后巷7号

饶府国用(1990)第002521号,粤房字第1196906号

林海平、林晓梅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