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5-03-26 10: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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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自然资登示【2025】2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城西区六号路东侧中段县自然资源局一楼。

        联系方式:0768-7801523           0768-780908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郑永阳

房屋

饶平县黄冈镇新港西路新港家园2幢二梯1703号

粤(2020)饶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536号

郑晓新

2

黄庆祥

房屋

饶平县黄冈镇广场东十五幢1号

粤房地证字第0671956号

黄小丹

3

郑贵才

土地/房屋

饶平县黄冈镇红光坑尾池西三横6号

饶府国用(1990)第007877号,粤房字第0595016号

郑梁浩

4

黄福建

房屋

饶平县黄冈镇新港东路九座A栋503号

粤房地证字第0415123号

林彩苗

5

郑圆圆、郑大批、郑嗳

土地/房屋

饶平县黄冈镇下市居委竹篾街51号

饶府国用(1990)第005097号,粤房地证字第0671856号

郑三妹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