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公告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2025-03-12 15: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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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自然资告[2025]1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0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68-7801523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