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公告

2025-01-22 17: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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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以下土地证书(详见附件)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附件:

  海山镇“房地一体”遗失证书查询确认函1月22日.pdf

  海山镇房地一体原证遗失发县公告名单1月22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