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2024-08-22 17: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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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做好我县污水处理征收有关工作。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1413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平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饶府〔2024〕3号)等文件要求,由我局牵头相关单位起草了《饶平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在饶平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9日止。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相关修改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至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送达日期以邮戳、收件记录日期为准。
电子邮箱:rpxhzb5310@126.com
电话:0768-7804160
地址: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饶府〔2024〕3号 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平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