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2024-08-20 10: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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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4日至4月3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进行巡察。2023年8月15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进行意见反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问题的整


       我局制定了《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饶平县文广旅体局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2023年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工作规则》《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饶平县文广旅体局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饶平县文广旅体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巡察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开展学习不扎实;三是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四是制度执行不到位;五是意识形态工作需加强;六是巡察整改不到位。

       (一)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具体情况: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不实,未能将思想学习常态化、规范化。自2019年以来,局共召开173次党组会,其中落实“第一议题”仅有5次,缺少系统性、专题性的交流讨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所欠缺,理论学习会议记录不规范,缺乏具体发言人员和发言内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3月1日,我局制定《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著作选读》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并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旅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并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规范具体发言人和发言内容。

       (二)对“开展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局党组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个别机关同志学习态度不端正,在撰写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心得时抄袭网络内容,甚至有的同志照搬网络内容原文。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和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制定了《饶平县文广旅体局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主题教育办和县委宣传部党委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实实在在开展学习教育,并以“团帮带”的形式,强化领导班子对分管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对待每次学习心得材料,严禁照搬照抄,确保局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全面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个别分管领域的学习较少,未将理论学习落细落实,自2019年至2022年,局共召开84次中心组学习会,传达有关业务领域知识学习仅有20次,其中旅游领域2次、体育领域仅1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按要求加强理论学习的深度,2023年8月11日,制定了《2023年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经过深入研究和思考,把理论知识转化为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以理论指导工作提升文广旅体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3.关于业务领域研究部署不均衡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局党组对职能领域工作研究部署不均衡,在广电领域业务研究部署较少,自2019年至2022年,局共召开173次党组会,但涉及广电业务仅有12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文广旅体系统工作研究部署,提高创新思维和战略谋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一是结合“第一议题”,对职能领域上级和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和部署相关工作;二是结合“四个一”工作要求,在局周例会上对各线条重要工作进行盘点分析和决策工作部署,落实工作措施。今年来,共召开15次局周例会对各线条工作进行盘点部署。

       (三)对“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图书馆未按照《关于印发〈潮州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执行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图书馆未按照《关于印发〈潮州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能深入、常态指导基层图书馆日常工作,每年下基层次数均未达标。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我局督办下,县图书馆已对各镇基层图书馆进行过实地调研,县图书馆新馆开放后一直在完善场所环境,与分馆沟通交流,剖析存在问题,并商议对应的解决方案,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一方面,9月以来县图书馆工作人员先后前往柘林、浮山、钱东、联饶等镇图书馆分馆,针对场馆现状、运营情况、日常台账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接下来将对我县柘林、联饶、浮山、钱东镇级图书馆分馆进行提升;另一方面,计划组织开展“书香饶平·全民阅读”系列讲座,时限为2023年12月起至2024年11月止,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基层图书馆的业务指导和扶持。

       2.关于局党组对文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关于县文化馆机构性质人员编制问题的批复》中要求文艺业务人员配备的比例应占编制人员总数75%以上,但文化馆现有人员15名, 只有6名文艺业务人员,总占比40%。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 2023 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有关规定,继续招聘本科以上院校的文艺毕业生;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招聘、引进等方式,吸引具备丰富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加入文化馆和潮剧团;为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目前正在谋划通过特殊招聘的形式,降低年龄和学历的要求,以此来加强我县的艺术人才队伍建设。今年9月以来,县文化馆新增业务工作人员1名,县潮剧团新增业务工作人员2名。

       3.关于“人编分离”问题突出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根据《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要求,局执法大队人员编制数8名,其中内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但2名副大队长目前负责其他股室工作,没有实际参与执法工作,且实际参与执法的人员中,仍有个别同志未能取得执法资格,执法队伍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方面是为进一步理顺我局“人编分离”突出问题,我局积极与县编办进行沟通,谋划将我局三个执法编制置换为行政编制,在完成置换工作后调整我局人员工作,实现人员在编在岗。另一方面我局共在编人员20人,今年共有5人参加执法资格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目前我局共15人取得执法资格证,占比76%,进一步壮大我局执法力量。

       (四)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局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把关不严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如饶平县文物勘察绘制事项事前未经局党组讨论决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3年8月29日进一步完善《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切实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通过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充分发挥民主化管理。

       2.关于局党组落实公务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据局机关公务车辆系统统计,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局向常驻地内(包括黄冈镇、钱东镇和联饶镇)共派非执法车辆出行车次35次,违反公车管理有关文件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我局制定的《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落实执行,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管理制度条文,健全完善专人负责,分馆后勤工作领导审核、统一派车,规范用车行为。

       (五)对“意识形态工作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需压实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部分领导干部习惯把业务工作摆在第一位,对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认识理解还不够深,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围绕意识形态开展专题调研次数较少,2022年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次数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根据工作职责和人员调整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饶平县文广旅体局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饶平县文广旅体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强化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主动谋划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开展专题调研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今年来召开3次党组会、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关于工作制度需落实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局党组未按要求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制定了《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承担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10月9日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会议。

       3.关于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不够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该局党组对网络意识形态的专题学习次数不足,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以网络安全为主,分析研判次数有所欠缺、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制定了《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公职人员为成员的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意网络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增强履职尽责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2023年11月3日局党组召开网络意识形态的专题学习和研判会议,深入分析研判。

       (六)对“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具体情况:局党组对巡察整改重视不足,对推进巡察“后半篇”力度不够,上一轮巡察发现局党组对下属单位编外人员进出缺乏有效监管,但该问题仍存在,巡察组发现近3年来,潮剧团增加14人、减少20人,也均未报送局党组。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高度重视,加强巡察整改,加大对潮剧团编外人员进出的有效监管,即编外人员的增减员一律报局党组审批。今年来,潮剧团2月份向局党组请示招录2名事业编制人员,并在7月份由局机关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录用。

       二、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问题的整改

       我局修改完善《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规定》。

       巡察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力度不足;二是无证经营问题破解力度不足;三是工程项目监管力度不足;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五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六是志愿者管理作为不够。

        (一)对“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法工作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执法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个别案卷中存在证据认定矛盾、缺乏关联性、条款引用缺失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积极参与上级和县司法局案件评审等活动,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改正,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根据8月份参加市文广旅体局组织的案卷评审结果,对案卷进行自查,同时对新的案卷,严格按照市局的标准进行办理。

       2.关于选择性执法问题突出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2年8月该局对一代芳华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予以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但2022年10月、11月对出现相同违法情节的其他娱乐场所,该局仅发出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未予以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明确执法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研究学习,面对文旅市场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严格安装工作条例和法律法规,视情节进行处罚,并积极参与案件评审,加强执法办案监督力度。

       3.关于行政处罚执行内容不严格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根据规定,对擅自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的违法行为应没收所有专用设备,该局在查处过程未按规定没收所有设备,处罚内容与规定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执法标准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熟读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进行执法办案。今年来,我局累计办结行政案件11宗,累计罚没金额69635元,检查结果已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公开,有效规范了全县文旅市场经营秩序。

       (二)对“无证经营问题破解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具体情况:局执法队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打击力度不足、执法手段单一,自2019年以来,全县辖区内无证经营娱乐场所问题频发,局执法队针对该行为仅是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共计336份,其中向饶平县盛世莺歌娱乐部发出11份通知书;在2022年2月全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县辖区仍清查出54家无证经营娱乐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目前该局已完成整改,54家无证经营娱乐场所均已转行及改变经营范围。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2年2月份我局牵头成立饶平县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饶平县歌舞娱乐场所联合执法工作制度(代拟稿)》并请示政府,进一步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执法人员和经营场所数据“双库”,实现动态管理,结合双随机集中整治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创新执法新思路,加强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和理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改变执法手段单一现象。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持续加强对违规经营场所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检查娱乐场所10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59人次,依法取缔无证违规场所9家,罚没金额65522元。

       (三)对“工程项目监管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局党组对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弱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如饶平县苏区文化旅游经典区项目于2022年10月15日订立合同,但2023年4月20日才取得开工令;道韵楼修缮工程于2019年12月开工,工期540天,但至2023年5月尚未完工验收;图书馆项目于2020年9月18日开工,按计划应于2022年度完成并投入使用,至2023年6月底仍未验收和结算但已对外开放。

       整改情况:已整改。饶平县苏区文化旅游经典区项目已于2022年10月15日订立施工合同,11月4日订立监理合同,之后积极推进办理规划许可证明和施工许可证明,取得开工令,全力推进项目各项报建工作。当前项目建设完成进度40%,桩基施工完成,土方开挖工程完成90%。道韵楼修缮工程已完成施工图细化设计及变更设计并报省专家评审,已完善道韵楼议事厅提升改造设计方案,该项目预计今年12月底前完工。图书馆新馆建设,正在加快督促施工单位尽早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拟今年12月完成验收工作。

       2.关于个别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与竣工结算不符、未按施工图进行建设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如2021年,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在五联村和美宅村各规划建设一个旅游驿站,巡察组现场察看发现,美宅村旅游驿站建设出现未按设计施工、变更建设内容,也没有办理相关变更资料,五联村旅游驿站步行梯未按设计安装扶手,也没有办理相关变更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督促美宅村立行立改,已于2023年5月21日按设计方案及预算额度完成3座检查井、1座污水井的工程补充建设,合计投入资金9887.96元。对于五联旅游驿站建设中步行梯未按设计安装扶手,已在第三方结算审核中减项,因业主单位在施工期间没有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流程,现已无法补充变更流程。下来,我局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细化项目实施流程及建设过程监管,确保业主单位规范完成项目建设。

       3.关于工程项目重建轻养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局党组对业主单位监管不到位,巡察组现场察看发现,土楼消防工程竣工后移交业主单位属地村委会管理后,个别土楼的消防器材因保管不当被盗窃,也没及时补齐,存在安全隐患。2020年局采购9台旅游立式触控一体机并分发给全县知名景区、旅游点,用于宣传饶平旅游,巡察组现场察看发现,其中放置在永善旅游特色村的一体机已故障无法开机,放置在石壁山风景区牌坊前的一体机在节假日未开机使用,效益不明显,未能发挥旅游宣传作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方面,我局重新采购一批土楼消防器材并于11月初完成放置,要求业主单位属地村委会落实专人加强巡查管理。另一方面,已指导永善村委会联系旅游立式触控一体机本地技术人员与生产方取得技术支持,完成维修后投入正常使用。同时,我局要求永善村村委会和石壁山风景区向我局作出使用管理承诺,接下来按整改要求确保旅游立式触控一体机日常正常开放,并做好日常检修维护,发挥饶平文化旅游宣传的功能。该两个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我局经现场检查确认投入正常使用。

       (四)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公务报销、项目支付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局个别机关同志多次重复报销差旅费,个别款项没有按合同付款,也没有党组会议记录体现。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建立机关差旅登记机制。自2023年7月份起,严格执行机关差旅登记工作要求,做到每一笔差旅费都记录在表,杜绝重复报销差旅费问题再出现,并已于2023年8月17日追回重复报销差旅费210元;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2023年8月份我局安排一名财务人员参加2023年度饶平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升财务人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三是完善规则制度。2022年3月23日修改完善《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报销审批程序和报销票据要求,完善了支付流程,做到手续完整,票据、合同、会议记录齐全方可报销。

       2.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超现金结算起点支付现金,如2021年8月以现金支付庆祝建党100周年晚会演出补贴费用103881元,2023年4月以现金支付省文物专家检查指导道韵楼修缮工程评审费用计6000元;食堂预借款“白条抵库”,机关每月借给食堂预借款8000元,用于食品采购,以借条形式存放在出纳处;县潮剧团公款私存,经对县潮剧团库存现金盘点,该单位账面应有余额1226.45元,现场监盘库存现金实有余额0元,差额1226.45元存放于出纳个人银行卡账户。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2年3月23日修改完善《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规定》第四条已对现金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并明确指出可现金支付的支出范围。参与庆祝建党100周年晚会演出的演员大多为业余演员、学生等身份,参演人员大多未拥有银行账户,故以现金支付的形式支付演出费用。2023年8月18日我局采用转账形式支付评审费用等相关费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现金支付要求。食堂预借款“白条抵库”借款已于今年4月份起作为暂付款规范记账入账。在我局的督促下,县潮剧团已购置专用保险柜一个,并将保险柜固定在潮剧团办公室,作为现金存放专用柜,同时已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做好现金管理,杜绝公款私存现象,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并长期坚持。

       (五)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用经费支出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如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1年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伙食补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列支其他项目支出等费用,共挤占项目支出318263.41元,2022年挤占项目支出535978.8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已加大关于公用经费使用审核力度,通过从会计人员到局财经领导的多道审核流程对单据进行审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同时通过线上办公、办公用品重复利用等方式减少不必要支出,做好公用经费的开源节流。此外,加强预算编制和项目支出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其资金的使用绩效。

       2.关于存量专项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挂账2年以上且结存至2022年12月底的资金有4笔合计55829.11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已于2023年8月2日将4笔存量资金合计55829.11元上缴国库。

       3.关于多笔专项资金支付缓慢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1年专项资金支出进度23%、2022年的支出进度是38%。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财务室定期对剩余项目资金进行整理,对于进度缓慢的资金,及时与相关领导和股室进行沟通,督办各线条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相关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支付,确保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正常。《关于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饶财教〔2023〕34号),资金已拨付至各镇,目前已支出60%,并已催促各镇尽快完成支出;《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文体协管员补助资金的通知》(饶财教〔2023〕22号),截至11月7日已新增支出10.5%,目前已支出52.2%,并已催促各镇尽快完成支出;《2021年省补齐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图书馆改造提升购置及博物馆体质升级资金》中3D文物展示平台使用费10万元,已于10月份完成县博物馆3D文物拍摄项目并对外展示,正在进行后续支付手续;《2021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二批)中新彩楼修缮工程(第二期)专项资金400万元已向县财政局申请回拨,待工程完工验收后立即支付。

       4.关于提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截至2022年9月底,饶平县苏区文化旅游经典区项目仍有3530.03129万元未支出金额。其中未支出金额在11月和12月支出共3526.08923万元,2023年1月支出3.94206万元,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县财政局于2022年6月、7月共下达我局苏区文化旅游经典区项目地债资金5000万元,按要求须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地债资金支付任务,因苏区文化旅游经典区项目施工按程序于2022年9月27日由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且监理招标尚未完成(10月26日才公布中标监理方),根据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需要监理方审核开具预付证书才能完成支付,经双方协商,我局将本年度剩余地债资金35300312.90元拨入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该账户资金使用由双方共管(我局负责审核监管权限)予以具体实施,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按施工合同约定,本单位需拨付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预付款25%为33131721元,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向本单位提交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申请,经监理方及业主单位审核监管后当天完成拨付业务。2022年12月7日,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共管账户)转出2177073.57元到苏区项目专用账户【包括债券资金2168591.90元和该账户产生截至2022年12月1日利息8481.67元(已扣除掉短信费980元后的利息收入)】,其中利息收入8481.67元已通过专户转账方式全额缴纳国库。剩余债券资金2168591.90元已在2023年1月份前全部完成支付,确保地债资金专款专用。该情况我局已于2023年3月27日答复财政部广东监管局问函的复函中作出具体答复。

       (六)对“志愿者管理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具体情况:图书馆在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主动性不高。因该平台上归属单位没有“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近年来志愿者未能通过“广东i志愿”平台进行组织登记,该馆未主动作为,协调反映解决问题,导致志愿者积极性减弱,图书馆调动志愿者协助馆部分业务的积极性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已于9月底积极对接团县委和县民政局,落实县图书馆“广东i志愿”平台组织登记问题整改,成功将县图书馆账号挂靠到团县委(饶平县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进一步推动县图书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在我局的督办下,县图书馆目前正在将志愿者名单台账重新进行核实并邀请登记入册,计划通过线下宣传、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引导读者注册、加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同时积极筹划组织、多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加强宣传、奖励激励、亲子互动等多种类的举措来激发、调动群众主动参加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者服务积极性,复盘并完善志愿服务应注意的细节等,让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步入正轨,融入图书馆的日常工作。

       三、对“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问题的整改

       巡察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重业务轻党建;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党费收缴不规范;四是部分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五是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六是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不到位;七是干部档案审核不规范不严格。

       (一)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具体情况:局党组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党的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2019年至2023年三年内局党组没有召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当年度党建工作,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建中心工作,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促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 三会一课” 制度的次数不达标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如个别党支部全年无上党课。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局党组的督促下,各党支部已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每季度至少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次、每月至少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各1次,每季度至少上一场党课。

       2.关于支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如2020年、2021年图书馆党支部个别党员大会应参会8人,实参会2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局党组的督促下,各党支部已分别制定了“三会一课”请假考勤制度,加强应参会党员的管理,强调党的组织纪律,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会议。

       3.关于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学习流于形式、标题化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局党组的督促下,各党支部已加强完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制度,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要求,做到既有标题又有学习内容。

       4.关于会议记录记载不规范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会议记录记载不连贯,部分会议记录后面留有空白页,存在按需填补的情况;签名人数和参会人数记载不一致;非党务工作记录在支部会议记录中;会议记录要素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局党组的督促下,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制度,明确记录要点、规范记录格式。

       (三)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费交纳台账不齐全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党费交纳台账不齐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建立并规范党费交纳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党费交纳和台账整理,并做好日常更新工作。

       2.关于党费交纳不足额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如潮剧团党支部个别党员党费交纳不足额。

       整改情况:已整改。加强党费交纳管理,将对个别党费交纳不足额的党员的收入重新确认,按缴费比例重新计算应缴党费,加强管理,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在局党组的督促下,县潮剧团已对个别党费交纳不足额的党员的收入重新确认,按缴费比例重新计算应缴党费,并加强党费交纳管理,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四)对“部分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具体情况:2022年2月19日潮剧团党支部在开展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时,会议内容没有体现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党员之间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等环节,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局党组的督促下,各党支部严格开展组织生活会,按照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党员之间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等程序开展,规范各项会议程序,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廉政素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五)对“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选任把关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会议酝酿动议干部时只提出拟选拔任用职位或晋升职级,没有按要求就符合提拔、晋升的人选条件、意向人选及推荐意向人选的理由等情况进行讨论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党组会议上,没有汇报推荐具体的得票情况,讨论干部选任工作不充分;讨论决定任职党组会议上,未能按要求汇报有关人选的民主推荐和测评得票、人选考察表现,以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档案审核等有关情况,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的学习,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规范人事重大事项会议制度。2023年8月21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并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指引》相关内容进行学习研究。

       2.关于干部考察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考察谈话时,考察了解不够深入,考察谈话记录纸记载考察人选评价内容过于简单,几乎都是一句话带过评价考察对象,对人选的考察了解不够;考察材料撰写质量不高,对考察对象主要特点、能力素质评价过于简单,干部考察画像不准、千篇一律,个别批次不同考察对象的考察材料内容出现雷同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条例,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9月12日,对局公务员工作“五个是否”纳入选人用人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结合实际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确保局党组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干部选任纪实不够规范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批次纪实材料欠缺,材料归档不够及时规范;个别批次《谈话推荐表》考察组成员没有签名,《干部任前档案审核表》分管领导没有签名由人事股长代签;个别批次党组确定考察对象会议时间与实际时间存在不一致;个别批次干部的任职文件落款时间与讨论决定任职的党组会议日期不相同。

       整改情况:已整改。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按要求做好每次人事纪实材料核实。

       (六)对“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因私出国(境) 管理工作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对单位管理的符合登记备案范围人员未能及时进行登记报备,检查中发现存在新进人员没有及时登记报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报备,以及调出减少人员没有及时撤销备案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管理的符合登记备案范围人员进行登记报备以及调出减少人员的撤销备案工作。

       2.关于单位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没有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建立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在检查时发现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按要求收归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建立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目前我局在编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均已按要求收归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

       (七)对“干部档案审核不规范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归档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存在部分档案材料和档案目录未按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个别人事档案材料没有及时整理归档的情形。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人事业务人员对人事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和整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改正,已严格按工作要求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完善。

       2.关于档案审核认定不规范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存在个别干部档案材料的三龄二历信息认定不准确,如个别干部缺少全日制初中学籍学历材料但被认定有高中学历、重要材料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等。

       整改情况:已整改。加强对人事业务工作人员的干部在档案制度审核和监管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科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