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公告
2024-07-04 09:45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饶自然资告[2024]43号
不动产权利人麦贤文,遗失《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一本,土地证号:饶集建(1995)字第157335号,地址:饶平县汫洲镇东风新村东四横九号。面积:86.40平方米。四至:东至巷自墙,南至巷自墙,西至巷自墙,北至巷自墙。权利人已于2024年7月3日将以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声明遗失作废。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将给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县城西区六号路东侧中段自然局内一楼)
电话:0768-7801523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