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公告
2024-05-06 10: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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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自然资告[2024]21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 年 5 月 2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1. 不动产权利人: 饶平县钱东镇沈厝经济联合社
2. 不动产坐落: 饶平县钱东镇沈厝村东部西溪北侧
3. 不动产类型: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4. 不动产单元号: 445122107024JB00003W00000000
5. 不动产面积: 宗地面积:3502.55平方米
6. 不动产用途: 工业用地
7、不动产四至: 东至路,南至西溪,西至钱东镇沈厝经济联合社,
北至钱东镇沈厝经济联合社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县城西区六号路东侧中段自然资源局内一楼)
电话:7801523 7808787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