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施工期废气:施工扬尘洒水、围网、遮挡等措施;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通过定期检修、确保机械性能良好;装修有机废气通过采用环保涂料等装修材料,保持室内通风。经上述处理后,项目施工期废气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出车辆减速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由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砍伐掉的植被收集后统一外售给人造板等厂家用做原料;施工废水隔油废渣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有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经上述处理后,施工期固废满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2019年3月1日起施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中相关要求 施工期生态减缓措施:建设单位应该要求施工单位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其他工地的经验来看,只要做好本评价提出的建议措施,是可以把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的限度的。 2、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运营期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浓度很低,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里作物种类为“旱地作物”和“蔬菜”两者中的较严值,直接全部回用于光伏阵列下植物浇灌用水,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经隔声、减震处理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及2类标准; 运营期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弃单晶硅光伏组件、废弃支架依托项目配套的220kV升压站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经收集后依托项目配套的220kV升压站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经上述处理后,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2019年3月1日起施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中相关要求; 生态影响: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采用“能源+生态”模式在场区内光伏组件下方种植当地适宜的农作物,同时恢复开挖地表的植被覆盖以减轻项目占地的影响。太阳能光伏阵列上方接收太阳光实现发电,荒地区域下方种植耐阴作物,实现“一地两用”。项目引入节水农业,绿色不残留生产方式,减少水资源的耗费,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项目对生态的影响,将带来明显的生态景观效应,尽一步提高整个地区环境效应,对提升区域环境品位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