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拟对华能饶平大埕所城风电场项目等容量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2023-10-13 10:06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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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能饶平大埕所城风电场项目等容量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尾红绿灯路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8885244  传真:0768-8885244  邮编:51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能饶平大埕所城风电场项目等容量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华能饶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高埕村等风门山

编制单位

深圳市清秀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246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项目在大埕所城风电场总拆除容量49.5MW(初步计划58台单机容量0.75MW和4台单机容量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并在3#、4#、5#、6#、7#、8#、27#、29#、31#机组原机位上新安装9台单机容量5.5MW风力发电机组,更换对应的机组升压变压器设备(一机一变),在21#原0.75MW机组机位迁移替换一台1.5MW发电机组,改造后华能饶平大埕所城风电场总装机容量99MW。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设备噪声影响,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气污染物。

施工期措施: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免对植物的破坏;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合理绿化,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控制水土流失量;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后贮存,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期机械运行的管理与维护,减少废机油的产生;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由项目施工单位运往指定地点处理;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运营期措施:主要是设备的噪声,增加变压器风扇台数同时降低风扇转速或将冷却风扇的进出风口转向地面,均可达到降低变压器冷却风扇的气动噪声。本项目选用自然循环自冷式变压器,彻底消除变压器冷却风扇的空气动力噪声和机械噪声;产生的危废由检修人员收集至指定的危废仓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危废。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