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根据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要求,从即日起至宣布解除疫情防控措施时止,在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社保权益的同时,减少经办窗口人员聚集,现就做好全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网上自助办理:
参保人可以通过“潮州社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医保账户余额查询、医疗待遇信息查询、生育待遇信息查询、表格资料下载等业务,如您在网上申报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可在工作日时间拨打相关业务电话咨询,我们将提供业务操作指导。“潮州社保”微信公众号提供在线咨询功能,参保人只需在工作时间留下“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咨询问题”,将在一个工作日为您答复,信息不全的将不予答复。
二、延长部分业务的办理时限:
(一)对于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二)申报核发企业养老待遇的人员,如因此次疫情防控延慢申报,经审核审批后,自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三)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暂停每月现场签到手续,失业金照常发放。
(四)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由于申报期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一年内,如有效期时间充足的,请延慢申请。
三、提供业务预约服务:
我们提供业务办理预约服务,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办理补缴业务政策规定及办理业务经办预约。
保险关系股:0768-7802742
待遇核发股:0768-7801753
医疗保险股:0768-7807223
机关事业股:0768-7810060
计划财务股:0768-781003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0768-780557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0768-7811905
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