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苏区文化旅游经典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时间:2023-10-11 15:35:44   来源:本网


  饶平县苏区文化旅游经典区项目变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已完成批前审查工作,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变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饶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建设位置:饶平县上饶镇茂芝社区原瓷厂片区。

  三、原规划设计方案概况及各项规划指标:

  规划建设1栋二层苏区文化体验中心,1栋二层苏区文化表演大厅,1栋四层综合服务楼A,1栋四层文旅实践楼,1栋单层门房,1栋二层综合服务楼B,1栋五层旅游接待楼,一层半地下车库,社会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各项规划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33923.22㎡,其中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29866.48㎡,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427.21㎡。规划总建筑面积29554.9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9554.99㎡,容积率0.99。规划总基底面积8997.21㎡,建筑密度30.12%。规划总绿地面积7229.64㎡,绿地率24.21%。规划地面机动车位19个,机动车位系数0.83。

  四、规划设计方案主要变更内容:

  苏区表演大厅、综合服务楼A、文旅实践楼、综合服务楼A、旅游接待楼等建筑物位置微调,相应角点坐标修改。

  五、变更后规划方案概况及各项规划技术指标:

  规划建设1栋二层苏区文化体验中心,1栋二层苏区文化表演大厅,1栋四层综合服务楼A,1栋四层文旅实践楼,1栋单层门房,1栋二层综合服务楼B,1栋五层旅游接待楼,一层半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社会停车场用地拟建设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文化设施用地及南侧设置出入口连接规划道路,社会停车场用地东侧设置出入口连接规划道路。苏区文化体验中心建筑高度14.6米,苏区文化表演大厅建筑高度17.7米,综合服务楼A和文旅实践楼建筑高度14.4米,门房建筑高度5.2米,旅游接待楼建筑高度18.2米。地上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最小2米,退让用地红线最小5.12米,建筑间距最小8.2米。各项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33923.22㎡,其中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29866.48㎡,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427.21㎡。规划总建筑面积29554.99㎡(其中文化体验中心3461.7㎡,文化表演大厅2163.64㎡,综合服务楼A 2918.16㎡,文旅实践楼2884.04㎡,门房69.6㎡,综合服务楼B 1969.88㎡,旅游接待楼8967.97㎡,半地下车库712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9554.99㎡,容积率0.99。规划总基底面积8997.21㎡(其中文化体验中心1343.61㎡,文化表演大厅936.08㎡,综合服务楼A 894㎡,文旅实践楼894㎡,门房69.6㎡,综合服务楼B 1137.59㎡,旅游接待楼3722.33㎡),建筑密度30.12%。规划总绿地面积7229.64㎡,绿地率24.21%。规划地面机动车位19个,机动车位系数0.83。

  六、公示时间:10日(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21日)。

  七、公示地点:饶平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raoping.gov.cn)、建设项目现场公示栏。

  八、意见反馈:与本方案有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时间内(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21日)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768-7805025;邮寄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县自然资源局;邮编:515700)。

  附:总平面图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1日     

苏区变更2023年10月9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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