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掌握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3年饶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依法对辖区内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检。现将部分食品抽检情况进行公示,共127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6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1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110批次;餐饮食品97批次;饮料45批次;蔬菜制品36批次;酒类29批次;方便食品30批次;罐头30批次;饼干2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0批次;肉制品23批次;乳制品21批次;糕点16批次;食用农产品41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9批次;水果制品12批次;糖果制品1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豆制品11批次;食糖12批次;水产制品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9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蛋制品4批次;蜂产品2批次;速冻食品8批次;调味品221批次。以上27个食品大类,除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共13批次检验项目不合格外,其他24个食品大类共1262批次样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
(一)食用农产品6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汫洲镇锦祥百货商场销售的黄姜,铅(以Pb计)检出值1.04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1mg/kg);2、饶平县进弟生态农庄使用的姜,铅(以Pb计)检出值0.22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1mg/kg);3、饶平县第四中学使用的姜,铅(以Pb计)检出值0.34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1mg/kg);4、广东福宁易购超市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销售的泥鳅(淡),恩诺沙星检出值404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100μg/kg);5、广东福宁易购超市有限公司新丰分公司销售的泥鳅(淡),恩诺沙星检出值519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100μg/kg);6、潮州市暨实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使用的甜椒,噻虫胺检出值0.083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05mg/kg)。
(二)餐饮食品5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肥妹食店使用的碗,大肠杆菌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2、饶平县克文饭店使用的碗,大肠杆菌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3、饶平乐学托管中心使用的碗,大肠杆菌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4、饶平县钱东镇欢乐农庄使用的碗,大肠杆菌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5、饶平县林安怡炸鸡社使用的餐盘,大肠杆菌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三)蔬菜制品2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新丰镇旺家福购物商店销售的山椒笋片,标示为重庆市曾巧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4日生产的,规格为80克/包,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47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1g/kg);2、饶平县九牛世家生活商行销售的早点乐潮汕咸菜,标示为普宁市一记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3月3日生产的,规格为150克/包,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36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1g/kg)。
三、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具体抽检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