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沐足店不落实戴口罩,受处罚!

2020-02-02 10: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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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凌晨2时许,饶平县警方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汫州镇依法查处一名为“玩丽”沐足店的营业场所。该场所中的管理服务人员及消费者均没有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店中也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根据省防控办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经营者林某武等人进行传唤。经审查,林某武供认了其所经营沐足店在接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后,仍未落实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工作措施的事实。根据审查结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该沐足店做出行政处罚。

  目前,全国处于防疫关键时期,省防控办发布通告,明确规定人群集聚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我市也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剧院(场)、体育馆(场、中心)、网吧、KTV等其他公众聚集度高的文广旅体公共场所,全部暂停对外开放。望广大经营者勿存侥幸心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为抗疫防疫守好责、出份力!


信息来源:魅力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