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饶平县审计局局长 朱曼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审计局审计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抢抓省委全面实施“百千万工程”重大历史机遇,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拼经济、抓项目、促发展,全县经济稳中有升,为更高起点更高质量构建“一城一廊一海湾”饶平发展新格局,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聚力开源挖潜,增强财政运行保障。挖掘新增税源,积极组织收入,追征税费,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有效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积极组织收入,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7亿元,同比增长10.71%。二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有效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全县非税收入4.92亿元,同比增长10.19%。三是大力争取上级补助收入59.12亿元,为重点项目推进和收支平衡提供坚实保障。
——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重点领域支持。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加强支出管理,集中财力补短板惠民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下达“百千万工程”资金13.01亿元,用于全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省道S222线饶平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国道G228线汾水关至九溪桥路段施划路面标线工程等项目;二是筹集12.5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一期)项目、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等项目。
——坚持人民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坚持“三保”优先,着力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一是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基本保持增长,教育支出16.39亿元,同比增长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6亿元,同比增长2.9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53亿元,同比增长9.24%;二是卫生健康支出保持增长,支出8.79亿元,同比增长6.67%;三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保”支出41.06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7.85亿元,保工资22.76亿元,保运转0.45亿元。
——加强督促指导,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坚持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全面整改、专项整改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定型。相关镇和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截至2024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293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247个,整改完成率84.30%,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0项,整改金额3.21亿元,其中已上缴财政资金1346.17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446.87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县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县财政总收入92.44亿元,总支出86.01亿元,年终结转6.4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项目实际收入与年初预算差距较大。2023年,1个项目收入年初预算数与决算草案收入数差距较大。
2.个别“三保”资金预算未及时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涉及金额491.4万元。
3.大额往来款未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底,县总预算会计“其他应付款-统筹用于社会公共服务和民生专项”科目年末部分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部分代理银行垫付资金未按规定时限及时清算,涉及金额261.52万元。2023年6月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部分代垫资金未按规定时限及时清算,涉及金额261.52万元。
5.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涉及金额863.94万元。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少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3.94万元。
6.未按规定足额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23年县土地出让应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370.7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已计提287.85万元,未计提1082.89万元。
7.未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直接支付最终收款人。
8.未将上年度结转结余纳入年初预算收入。全县有67个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单位未将2022年度结转结余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编制。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8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延伸。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3个单位部分经费支出未能按年初预算执行,涉及金额9.34万元。二是2个单位部分公用经费决算金额不实,涉及金额35.72万元。三是5个单位及部分下属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四是2个单位将零余额用款额度资金大量提现使用或划转单位银行存款基本户,涉及金额827.42万元。五是2个单位工程结算多付增值税,涉及金额7.22万元。六是6个单位存在支出不规范等财务管理问题,涉及金额28.09万元。七是3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2.部分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专项资金现金支付占比大。二是4个单位及部分下属单位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三是1个单位绩效自评不实,涉及金额50.98万元。四是3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涉及金额96.67万元。
3.部分单位内控制度建立、执行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部分重大事项决策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2个单位未制订财务、报销出勤出差、合同、存货管理等内控制度。三是1个单位库存器材进出库管理不到位。四是1个单位工程建成后才签订合同,涉及金额103.59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审计了2个镇的财政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1个镇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盘活,涉及金额20.16万元。二是1个镇以拨代支,无依据拨付无预算拨款关系的单位经费81.2万元。三是2个镇未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0.80万元。四是1个镇往来款项清理不到位,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
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2个工程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工程招标、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项不合理。二是2个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代理费的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未按规定公开。三是2个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服务未采用电子招投标。四是1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概算及办理概算审批。五是1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开工令先开工。六是1个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未邀请图审单位参与变更研究论证会。
2.工程造价控制不严格。一是2个项目工程量未按实结算,多计工程款56.24万元。二是1个项目施工设计图、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三是1个项目未按施工图材料规格施工,且未按实结算。
3.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一是1个项目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涉及金额867.28万元。二是1个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涉及金额18.22万元。三是1个项目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482.80万元。四是1个项目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了1个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未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应收应付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1007.92万元。三是超现金结算起点支付现金,涉及金额31.93万元。四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资金资产安全存在风险。五是固定资产转让未经评估,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六是未按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公司2021至2023年税后利润未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四、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5个单位5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未及时向项目公司获取建设期履约延期保函。二是3个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指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指标、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及百元医疗收入中卫生材料消耗指标不达标。三是1个单位未能按时完成垃圾转运站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任务要求。
2.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3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超年初预算。二是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培训、差旅费管理规定。三是2个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列支不规范,涉及金额27.60万元。
3.财政财务、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固定资产设备采购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二是3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未纳入资产平台管理。三是3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四是1个单位工程项目变更未及时组织召开项目变更论证会。五是1个单位工程结算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六是1个单位无依据采用“合理低价法”作为评标方法。七是1个单位有5个项目未按规定公示、公开项目信息。
五、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审计情况
审计了2个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河长制巡河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镇级河长未能按要求频次巡河。二是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涉及金额16.94万元。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镇74宗“两违”图斑点未落实整改,涉及面积166.7亩。二是1个镇1个图斑点复耕复绿管护不到位,涉及面积1.12亩。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率。一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规范管理,促进各部门预算执行率的提高。二是加强对各部门预算编报的指导和审核力度,确保各部门的年初预算更加科学合理,为预算执行率提升打下基础。三是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的动态监督,完善预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强化对财政资金拨款的管控,倒逼加快项目进度。
(二)坚持开源节流,压实财政增收节支责任,防范财政资金风险。一是强化收入管理。提升非税收入工作征管质效,挖掘增收潜力,摸清存量资产资源和闲置资产底数,做好资产资源处置,确保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发掘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机构运转、教育卫生和社会稳定等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切实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三是加强风险防控。着力提升政府债务管理效能,严防地方债务风险,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为稳投资、补短板工作提供重要支撑,推动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落实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管理。
(三)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一是做好项目衔接。业务主管部门应认真研究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及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做好项目征集和储备工作,做到专项资金安排与项目推进精准对接,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二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重视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下达,督促资金主管部门制定合适的绩效指标,做到绩效指标可量化、可评估,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偏,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低效无效专项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
(四)多措并举狠抓整改落实,督促问题标本兼治。一是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要求,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整改、以严明的责任落实整改,对于查出的问题要进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台账化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整改工作。二是按照整改类型,明确责任单位和标准要求,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杜绝“屡审屡犯”。三是多措并举,多向发力,推动完善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接下来,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审计局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构建“一城一廊一海湾”饶平发展新格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