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饶平县黄冈镇大澳虎头桥重大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的函

2018-08-30 16: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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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安委督字20171

 

 

关于落实饶平县黄冈镇大澳虎头桥重大

 

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的函

 

县交通运输局:

2017816,你局根据《饶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饶平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安办〔201711号)和《饶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饶安办〔201751号)要求,向我办报送了饶平县黄冈镇大澳虎头桥1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点。目前,虎头桥1号前墙下部大面积倒塌,面积11m×1.8m,已严重影响结构及交通安全,技术状况等级变更为5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十分严重。请你局立即按照《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实施细则>的通知》(潮府办〔20177号),对大澳虎头桥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按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整治方案及进展情况,请于1220日前书面报县安委办。

督办联系电话:6911851,传真:7801000,电子邮箱:czrpaj@126.com

 

 

                     饶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