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饶平县汤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9-07-08 16: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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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汤溪水库管理处   

    你处报来的《广东省饶平县汤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饶平县汤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位于饶平县黄冈河中游汤溪镇花桥村,距县城黄冈镇38公里。该工程对水库主坝右坝肩进行防渗加固,对溢洪道进行拆除重建,包括更换相关的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对主坝输水压力管进行除险加固,主要工程措施为重建进水塔、更换内壁钢管;对副坝西涵进行除险加固,主要工程措施为更换内壁钢管;重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重建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新建管理房及防汛仓库,该水库总库容达3.875亿立方米。根据《报告表》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根据项目的环境功能区要求,该项目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如下标准:1、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2、项目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3、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尾气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施工期作业现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5、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和4类标准。6、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同时执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

三、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产生,故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零。项目施工期间应自觉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9522

 

注:项目统一代码2019-445122-76-01-022117

抄送:饶平县环境监察分局、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共印发6份,其中饶平县汤溪水库管理处3份,抄送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