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县东山溪(浮山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9-07-08 16:4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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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饶平县东山溪(浮山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饶平县东山溪(浮山段)治理工程项目位于饶平县浮山镇,是黄冈河的一级支流东山溪浮山段。起点(中心地理坐标:E11654'07.07",N2352'30.52";终点中心地理坐标:E11652'43.76",N2351'20.14),该工程进行岸坡整治及防护、清淤疏浚,治理河道长度3.90km。根据《报告表》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根据项目的环境功能区要求,该项目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如下标准:1、施工作业现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施工期淤泥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二级标准。3、施工期作业现场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产生,故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零

项目施工期间应自觉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9520

 

 

 

 

 

 

 

 

 

注:项目统一代码2019-445122-76-01-021541

抄送:饶平县环境监察分局、河南省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共印发6份,其中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份,抄送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