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饶平县建饶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9-07-08 16: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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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潮州市饶平县建饶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潮州市饶平县建饶溪治理工程项目位于饶平县建饶镇,是黄冈河一级支流。建饶溪干流起点(中心地理坐标:E116�56'16.72",N24�3'50.77";终点中心地理坐标:E116�54'17.73",N23�58'17.63"),新建(重建)护岸、清淤疏浚、水陂工程以及其他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6.671km。根据《报告表》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根据项目的环境功能区要求,该项目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如下标准:1、施工作业现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施工期淤泥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二级标准。3、施工期作业现场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产生,故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零。
项目施工期间应自觉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0日
注:项目统一代码2019-445122-76-01-020699
(共印发6份,其中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份,抄送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