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饶平县统一纸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9-01-24 10:4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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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统一纸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饶平县统一纸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结论。

    二、根据《报告表》的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361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6174平方米,包括3栋生产车间、5栋仓库、1栋锅炉房和3栋办公楼。主要生产设备:新增加瓦楞纸板生产线1条、印刷机10台、胶印机2台、压光机1台、覆膜机2台、裱纸机1台,并新增112t/h 燃煤锅炉,原有16t/h生物质燃料锅炉作为备用锅炉。该项目位于饶平县钱东镇紫云村军田洋(中心地理坐标:E116.919722N23.681667)。是一家主要专门从事印刷品生产的企业。年加工纸板、纸箱为1100吨。法人代表:黄秀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按《报告表》指出的要求配套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施工期各项污染物乱排的情况发生。

   (二)项目具体排放执行标准:1、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附近管道,最终进入澄饶联围海域,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2、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DB44/815-2010)中表2第二时段平板印刷排放限值。3、营运期锅炉废气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煤锅炉中B区新建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二者中较严者。4、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5、一般固废管理应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管理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概算并予落实。同意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氨氮年排放量为零, SO2排放量为12.24/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2.24/年、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应自觉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该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8125

 

 

 

 

抄送:饶平县环境监察分局、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