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永煌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新增喷粉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8-10-26 11: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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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永煌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广东永煌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新增喷粉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结论。

二、根据《报告表》的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该项目位于饶平县迎宾大道(联饶镇山门高速路口对面)(中心地理坐标E116°597.40″,N23°4218.43″),总占地面积9364平方米,建筑面积18954平方米,本项目在原有项目厂区一期厂房内新增加1条全自动喷粉生产线,增加钓鱼坠的产量,新增年产钓鱼坠500吨。是一家主要从事生产、销售:体育休闲用品(含潜水配件、渔具配件、渔网及渔业用品),窗饰配件编织绳,五金工艺品等。法人代表:郑永忠。     

    三、项目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应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项目具体排放标准执行:1、压铸熔化炉废气的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金属熔化炉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限值;压铸熔化炉废气的铅及其化合物、喷粉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2、压铸废气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喷粉固化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烘干室的浓度限值。3、浸塑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噪声排放标准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5、一般固废管理应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固废管理应遵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

    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概算并予落实。初步同意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COD、氨氮、SO2 、氮氧化物年污染物排放量为零,VOCs排放量为0.0743/年、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53/年,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该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自觉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8920

 

 

 

 

 

{C}{C}{C}{C}报送:饶平县环境监察分局、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