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县新圩镇燎星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饶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饶平县新圩镇燎星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C}一、{C}原则同意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总投资186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总占地面积1.9平方公里,该工程位于饶平县新圩镇燎星村(中心地理坐标:E116°986083",N23°847015")。村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1)规划村道和巷道1610米路面进行改造及重要节点处均铺设路灯。(2)①在进村道路北侧,新建一个公共服务中心,占地面积约875平方米,建筑面积464.5平方米,并配套停车场,约8个停车位; ②在村西南侧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占地面积为107.3平方米,并配套有停车位6个; ③在村中心路北侧的空地建设中心文体广场,用地面积945平方米,规划拟设标准篮球场1个和2个羽毛球场以及运动健身器材等;④在进村道路南侧的空地建设生果市场,用地面积1499平方米。(3)①建设收集全村全部生活污水的管网系统,将收集的废水集中位于进村道路北侧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每套处理规模的处理能力为100m3/d,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方式处理,总用地面积290平方米,排污管沿主要规划道路布设,总长3895米;②在公共服务中心东侧设置1间垃圾回收站,用地面积约16.5平方米;③在公共服务中心东侧、中心文体广场及文化活动中心规划设置3所公共厕所,用地面积126.7平方米。④清理村庄中心池水环境,对其进行清淤、回填等。(4)①自来水更新现状村庄内老旧镀锌给水干管,重新铺设供水管网220米,由中心池引水在村中心路新敷设DN75给水管道,在北四、五、六路及进村道路铺设DN32的次供水管及DN25的支供水管,形成村内给水枝状网,供应燎星村的生活生产用水;②排洪防涝工程整治村中心新圩溪,溪道宽3-6米,长620米,结合环村绿道建设,加固新圩溪河岸,两边加石篱,提高抗洪能力。村工程建设主要建筑物材料:砂、石料、水泥、木材、钢材及电览等一批。法人代表:郑状森。
三、工程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指出的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收集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防止施工期各项污染物乱排的情况发生。
{C}(二){C}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1、施工期间作业现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营运期公共厕所、垃圾回收站、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3、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功能区二类区,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将污染源分为二类控制区。项目施工期工地扬尘、运营期车库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施工期间应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