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环保局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情况(所城镇鸿南村进港公路与杨沟坑交界处一电镀加工场)

2018-07-04 10: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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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实施单位

实施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

情形

决定

情况

实施期限

查封、扣押的设施

及设备

解除

情况

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备注

1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所城镇鸿南村进港公路与杨沟坑交界处一电镀加工场

擅自设立电镀加工生产项目,项目无配套环保设施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

2018627日依法实施查封:

饶环强决字[2018]8号;

 

30

3条电镀滚镀槽,2个电闸及3台电镀整流器

尚未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