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县新丰镇溁东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8-04-10 10: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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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饶平县新丰镇溁东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C}一、{C}原则同意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总投资2915.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0万元,总占地面积27457平方米,建筑面积870平方米,该工程位于饶平县新丰镇溁东村(中心地理坐标:E116°850344"N24°044563"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饶平县新丰镇溁东村所包含的十个子项是:溁东村污水管网建设750m。②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处理能力为500m3/d,采用“一体化地埋式+人工湿地”的方式处理。③村内巷道硬化面积共7875m2,道路拓宽面积共4000m2。④农房外立面美化共3720m2,村外立面修缮共4400m2。⑤村庄河道环境美化提升共400m,共3750m2,村庄池溏新建栏杆为1170m。⑥在莲花楼、里杨村、和丰村永丰楼、祖厝村祖祠堂、灰厝村、老村委建设文体活动场地6处,共7762m2。⑦在遵南村老学校、田中村建设停车场2处。面积共2300m2。⑧建设和丰村文体活动中心1处。建筑面积200m2,建设里杨西(广场)活动室、田中村活动室两处,分别建筑面积为200m2,设计村标识牌共15个。⑨建设规划设置公共厕所9座,分别为溪坎村、毛间村、兴安村、灰厝村、朝阳村、埔坪村、遵南村、里杨村及见窑村9个村,用地面积270m2。⑩建设阳光垃圾屋30个。主要建筑材料:砂、石料、水泥、木材、电缆和钢材等。法人代表:游文明。

三、工程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指出的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防止施工期各项污染物乱排的情况发生。

{C}(二){C}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1、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施工期机械尾气、扬尘、沥青烟等大气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营运期本项目的公厕废水、溁东村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饶平县新丰镇溁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经采取“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排入黄冈河。5、固废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污泥排放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GB/T23485-2009)。施工期间应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