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山地猪场)
2017-12-22 16: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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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山地猪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22581437621Q
地址:饶平县樟溪镇厂埔村凤仔岭
我局于2017年11月28日对你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场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根据2017年12月1日饶平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饶平监测(源)201711-008号}结果显示:该场氧化塘排放口废水的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超标。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1、现场检查记录表;
2、调查询问笔录;
3、现场照片;
4、监测报告。
你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场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你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你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听证,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你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部门):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西门路口(原老交委六楼)
联系电话:8886144
邮政编码:515700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