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县恒大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2017-11-01 10: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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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恒大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来的《饶平县恒大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表、饶平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饶环建复[2014]48号)》的批复及惠州市宏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已收悉。根据现场检查和验收组的验收意见,经研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饶平县新丰镇溁西村田峰新区,总投资额10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13687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建设规模已建设一条每小时生产混凝土200立方米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米。主要生产设备:三一重工搅拌车4台、搅拌机1台、平皮胶带输送机1台、螺旋机5套、水泥、粉煤灰、矿粉罐(250t5套等一批配套设备。是一家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生产的企业。法人代表:詹世荣。

    二、监测结果

根据惠州市宏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排放废气、噪声均达到有关排放标准,固体废物能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验收结论

经我局组织现场验收,认为:该公司能按要求配套相应环保设施,经惠州市宏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标准,同意通过验收,准予该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投入使用,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应自觉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