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县钱东水厂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饶平县自来水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饶平县钱东水厂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饶府办纪[2016]30号)文及有关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C}一、{C}原则同意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
{C}二、{C}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投资197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1万元,该工程位于饶平县铁井公路南侧径口村附近,占地面积为135.593亩,绿化面积为61.017亩,本工程为钱东自来水厂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水厂净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辅助设施建设工程以及厂区内的生产管道等。总计划供水规模为20万m3/d。法人代表:杨豪义。
{C}三、{C}工程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指出的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防止施工期各项污染物乱排的情况发生。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1、建设期间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类区标准。3、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4、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建”标准值。5、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6、生活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旱作灌溉标准直接用于周边林地的灌溉。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施工期间应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