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县鸣德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治理设施工程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意见
2017-07-06 16:4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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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鸣德宝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的饶平县鸣德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治理设施工程项目验收申请、饶平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饶平县环境监测站《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现场检查和验收组的验收意见,经研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饶平县钱东镇径中村金山,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1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5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主要生产设备及建筑物为:1蒸吨/h生物质燃料锅炉1台、杀菌锅8台、真空机6台、夹层锅8台等一批配套设备及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和锅炉房等。是一家主要从事鸡肉制品加工生产的企业。项目年加工鸡肉制品约105吨,年总产值约280万元。法人代表:林奕端。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公司委托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对废水进行治理设计、安装,废水设计规模处理量为40吨/日,实际处理量为40吨/日,产生的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
三、监测结果
根据饶平县环境监测站的验收监测结果,经处理后废水排放均达到有关排放标准。
四、验收结论
经我局组织现场验收,认为:该公司配套的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经饶平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意通过验收,准予该公司配套的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投入使用。应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应自觉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