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2019-07-08 10:3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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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时间:逢周一闭馆,白天周二至周日8:30-11:30 、12:30-17:30,

晚上周三至周六19:30-21:30

 

服务区域与介绍:二楼阅览室、少儿区、多媒体阅览室,

三楼外借室、期刊区、地方文献专柜。

图书借阅须知:

1、提倡文明阅读,做文明读者,请自觉遵守本馆规章制度。

2、尊重文献的知识产权,请勿私自拍摄、刻录文献资料或下载数字资源。复制文献等行为以合理使用为原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者责任自负。

3、读者凭本馆有效借书证借阅2册书刊,借阅期14天。所借书刊在借期内如无其他读者预约借阅,可续期14天。如该书刊逾期,则不能续借。

4、读者如超期归还书刊,每册每天收逾期费0.1元。

5、读者应按规定办理外借手续。对未经许可及故意不办理外借手续而擅自将书刊携带出室者,本馆将视情况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将注销其读者卡(押金折抵赔偿费用),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6、遗失借书证请及时来馆报失,还清所借文献及交清所欠费用后,交5元工本费可补办借书证。

7、为保持图书馆的宁静,请将通讯设备调至静音状态。

8、为保持图书馆的清洁,请读者勿随身携带饮料、食物、零食入内。

自助服务与网络:寄包存物柜自助使用、自助打印复印馆内一般文献,馆内饮水机免费使用。全馆覆盖无线网络供读者免费无线上网,多媒体室开放电脑设备供读者免费使用,配光纤专线(需借书证或身份证登记),馆内电子资源开放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