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被批准并公布为第八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2018-12-05 11:35
来源:县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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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第八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第一批广东省水下文物保护区名单的通知》(粤府函〔2015〕343号)文件,我县三饶镇三饶城隍庙、新丰镇五全楼、晋荣楼、联饶镇洋东瓦窑等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被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为第八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