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社保补贴须知

2021-01-22 15: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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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贴类项目: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户籍属于本省或对口帮扶地区(包括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下同】,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4)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2、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1)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起算)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2.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含创业者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4)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二、申请资料:

  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半年申请一次,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填写《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名);

  2、填写《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在花名册上签名确认);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及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属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只需首次申请时提供);

  4、用人单位与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

  6、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第一次申报时须一式三份,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一式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在明细表上签名确认)一式

  三、申报流程如下:

  1、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需携带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县人社部门申领账号。

  2、县人社部门核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后,创建、分配账号。

  3、用人单位根据县人社部门分配的账号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gdjycy),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

  4、填写成功后根据提示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名后,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县人社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经办受理。

  5、申请材料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及网上公示,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将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详情可咨询饶平县人社局: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8863844.     就业促进股   8869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