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 新设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须知
一、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按其实际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社保补贴。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半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填写《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③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复印件各三份;
④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三份;
⑤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⑥每月由单位发放的工资明细账(单)复印件一式三份;
⑦用人单位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清单复印件一式三份;
⑧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备案名册》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备案表》各一式三份;
⑨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须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每月由单位发放的工资明细账(单)复印件一式三份和用人单位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清单复印件一式三份。
申请材料提交至县人社局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经办,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及网上公示,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将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用人单位,按其实际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填写《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享受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在花名册上签名确认)一式三份;
③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人员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复印件一式三份;
④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三份;
⑤每月由单位发放的工资明细账(单)复印件一式三份;
⑥用人单位为享受岗位补贴人员缴纳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清单复印件一式三份;
⑦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备案名册》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备案表》各一式三份;
⑧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须一式三份,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人员花名册》、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和有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清单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申请材料提交至县人社局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经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及网上公示,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将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三、新设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
申请新设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的劳动者,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公示后无异议,由财政部门发放至劳动者本人。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半年申报一次。申报新设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新设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填写《新设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花名册》一式三份;
③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开户银行账号复印各三份;
④用人单位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清单复印件一式三份;
申请材料提交至县人社局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经办,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及网上公示,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将资金支付到劳动者个人银行账户。
详情可咨询饶平县人社局: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8863844;就业促进股 8869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