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暨南大学附属潮州实验学校项目征地预公告
2017-07-2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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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暨南大学附属潮州实验学校项目
征地预公告
因饶平县暨南大学附属潮州实验学校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拟征收联饶镇光陇经济联合社、赤岭经济联合社、宅畔经济联合社部分集体土地以及高堂镇军寨经济联合社位于联饶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部分飞地作为饶平县暨南大学附属潮州实验学校项目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涉及拟征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及四至:
东至光陇村果园;西至疏站北路;南至黄冈河;北至光陇往赤岭村道。面积约339亩,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测绘部门埋设界桩范围内为准。
二、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饶平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饶府[2012]36号)的标准执行。
三、征地拆迁范围内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人或所有权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所在村登记并办理补偿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坟墓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自行迁移,逾期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征地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全力支持项目征地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征地拆迁工作。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饶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