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潮剧团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公开

2016-10-14 10: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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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二类事业单位,本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拨款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1.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数为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0批,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