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

2016-07-08 11: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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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志办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赋予全县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任务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修志工作规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全县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编辑出版《饶平县志》、《饶平概况》、《饶平大事记》、《饶平年鉴》等有关饶平地情资料,征集、整理、保护、汇编全县历史文化资料,整理出版历代旧志,宣传饶平两个文明建设成就。

(三) 负责饶平地情基础资料信息征集,建立资料信息库,开展县情咨询、地情研究和宣传工作。

(四) 承担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编辑和出版专业志的业务指导与业务培训工作。

(五) 承担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县年鉴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编志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人秘股、业务股。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二)启动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

(三)继续抓紧《饶平年鉴(2015)》编纂出版工作和《饶平年鉴(2016)》征稿编纂以及出版工作。

(四)继续抓好2007-2015年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五)继续加强“饶平地情网”信息化建设。

(六)继续开展地情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开发工作。重点抓好《饶平姓氏宗族文化》一书,继续完善《历代县长纪略》一书,促成与北京潮人海外联谊会饶平分会协助编写的《饶平邑人在北京》一书出版发行。

(七)继续推动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乡镇志和村志的编纂工作。

(八)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下达党建、扶贫帮扶、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直联”和“文明村居”活动挂钩等项工作。

 

四、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饶平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饶财[2015]18号)的要求,按照“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确保运转、服务大局、收支平衡、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严从紧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在职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县财政局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结合2016年工作任务,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五、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当年收入预算122万元,具体为: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万元。

 2.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已交回325526.61元。

 

(二)支出预算

当年安排支出预算122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支出6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和正常开展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2万元;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22.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含生育保险)2.8万元;住房公积金2.6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其中属基本支出性质39万元),主要有(列举部分金额较大的项目名称)。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支出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