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5-10-10 16: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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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负责经办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饶行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是承担全县各项社保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饶行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个人帐户和档案的信息资料。四是负责编制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份财务报告;负责社保基金的划拨工作和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协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社保基金专户。五是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及给付待遇标准。六是负责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七是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本局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八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九是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规划和开发工作,组织和开展社会保险对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十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职责需要,我局共设置6个职能股().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4年度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公事业编制人员30,其中工勤编制人员8人;退休人员6人。下属事业单位2个,事业编制人员共18人,其中:饶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编制人员8人,含工勤编制1人;饶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编制人员10人,含工勤编制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人。合计编制人员4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饶平县社保局能深入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依法依规做好社保经办业务,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作,保证各类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建设幸福文明饶平做出贡献。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度收入决算3936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55.18万元。其他收入6.36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度支出决算3941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9415.21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决算397.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8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9017.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8.99%,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9880.34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937.23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86.9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27020.85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保险的补助92.0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公务用车1辆、没有更新购置车辆。(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万元,平均每辆6万元。比2013年度减少2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共35批次, 700人次,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比2013年度减少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