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决算公开

2015-09-30 13: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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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县住建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城乡规划、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编制相关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

2、审查大中型建设项目(包括重点工程)的初步设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及工程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的资质审查上报工作;承担全县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3、负责建筑行业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勘察设计、承发包、施工管理、建筑节能、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材料检测,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工程招投标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筑工程。

4、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的规划和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实施由上级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其配套规划;组织编制、审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详细规划;依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选址、建设工程的规划报建和工程竣工的规划核实等行政许可事项;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进行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管理;查处违章违法建设行为。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按规定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核报批工作;实施商品房预售的行政许可;依法核发房地产权证;提出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发展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县房地产登记发证、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和房产纠纷仲裁工作。

6、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县人民防空指挥、警报,以及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人民防空的日常工作。

7、制订行业科技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行业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负责行业管理人员和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

8、负责对全县城乡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燃气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燃气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燃气使用许可和经营许可审核报批及年审工作;负责对燃气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牵头或参与城乡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负责城乡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发证和管理。

9、管理属下事业单位。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4年度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行政编制2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名,事业(参公编制人员)8名,共34名。2014年度末实有行政编制人员为27人,工勤编制人员3人,事业(参公编制人员)8人,共38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8人,合计79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饶平县住建局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职能,对财政拨入的各项资金做到合理安排,严格使用各项资金及监管,深化改革管理,提升部门队伍素质,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度收入决算226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8.62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333.3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度支出决算226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08.62万元,其他支出356.87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90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2万元,其他支出9.4万元,保障性工程支出1248.4万元,城乡市区支出6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6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15。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与2013年度持平。

 

附表:201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收支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