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公安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1-12-27 11: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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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公安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饶平县公安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微信等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政务网站互动(https://www.raoping.gov.cn/)、电话监督(0768-110)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组织机构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网址、办公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

宣传调研股

2

机构职能

县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政工室

3

领导信息

县局领导简介等。

4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规定

县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宣传调研股

5

主动公开目录

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容。

宣传调研股

6

公开报告

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宣传调研股

7

依申请公开

依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接收并办理公民、法人依申请公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法制大队

8

新闻发布会

围绕本局重要工作内容,开展发布工作。

宣传调研股

9

政务服务

权责清单

根据法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他等十类行政权力梳理出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法制大队

10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政府机关行政权力事项以外,以为公民或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为目的的事项清单。

法制大队

11

行政管理中介服务清单

政府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有偿的服务事项清单。

法制大队

12

办事指南

政务服务事项设立依据、参照法律法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权利义务、法律救济等。

法制大队

13

政务服务事项

根据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拆分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查询及申办功能。

县局各部门

14

部门文件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县局各部门

15

政策解读

文件解读、多媒体解读、关联性。

县局各部门

16

重点领域公开

做好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制度公开,全面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信息化项目及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

县局各部门

17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警务保障室

18

会议公开

以专栏形式常态化地按期集中公开部门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会议内容。

宣传调研股

19

部门动态

以专栏形式常态化地按期公开涉及我县公安机关的工作动态。

宣传调研股

20

警民互动

违纪举报

对于发现的民警有违法违纪现象,可进行举报。

监督室

21

局长信箱

网民向本局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宣传调研股

22

业务咨询

提供涉及本局警务问题咨询功能。

县局各部门

23

业务投诉

网民对办理业务中,对警方或警务人员工作不满意可进行投诉。

宣传调研股、法制大队、监督室

24

警种专栏

出入境业务专栏

提供出入境在线预约、查询及办理服务。

出入境管理大队

25

交管业务专栏

提供交通安全、公告公示、业务指南及往来粤港澳车业务在线办理功能、机动车交通违法查询工作。

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