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饶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要求,按照《饶平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工作部署,结合推进饶平县固本强基“1+N”工程及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坚持党的领导、创新组织体系、凝聚党员群众,促进发展稳定为工作标准,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保障建设为主要内容,聚焦落实党支部职责,努力把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质,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积极贡献,为奋力开创建饶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基层、夯实基础。坚持党对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管理。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六城同创”“治六乱”等重大工作紧密结合,向中心任务聚焦,为全局工作聚力。
坚持问题导向、久久为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集中解决几个带有关键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带头人影响力、党员队伍战斗力。
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强化主体责任,注重统筹谋划、整体部署、系统安排,区分不同领域和层次,加强指导督促,抓两头促中间,推动基层党建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把握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律,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相结合,完善党的基层组织领导体制,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3.主要目标
2018年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重点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党员评星定级管理,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标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2019年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重点构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体制不健全、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2020年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主题,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评定,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树立基层党建品牌,着力解决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不明显、党建质量整体不高等突出问题。通过3年工作,推动党在我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结合更加紧密,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更加系统,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基层党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4.增强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责任意识。各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抵制码头文化、圈子文化的侵蚀,做到决不允许搞政治阴谋、危害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不允许政商勾结、形成利益集团,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和错误思想作斗争,勇于在重大任务和困难考验面前挺身而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镇委宣传部门、镇纪委,各党支部)
5.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普及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和党员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文化建设、“三农”工作、生态文明、美丽乡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乡味浓、地气厚”的语言,形成易接受、易理解、易产生兴趣的样板教材,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教育,探索建立辅导员制度,帮助党员干部学会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委党校,各党支部)
6.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委宣传部门,各党支部)
7.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引导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到所在党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作辅导,开展谈心谈话,面对面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18至2020年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相应基层党组织开展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镇组织部门,各党支部)
8.发挥各类学习教育载体的作用。丰富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主题和内容,充分运用现场体验、典型宣讲、互联网、新媒体和党员微信群等途径,满足基层党员群众学习教育的需求。充分发挥乡镇党校、乡村新时代讲习所、党群服务中心、田间课堂、“党员夜校”、“农民夜校”以及红色资源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委宣传部门、镇委党校、中小学,各党支部)
三、实现党组织对其他各方面力量的全面领导
9.对党章规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任务作用的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基层党组织对其他各方面力量的全面领导,将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到各类群体,梳理规范下放基层事权,让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有利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推进各项改革和创新,切实纠正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地位作用边缘化的现象。(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工会、团镇委、镇妇联,各党支部)
10.巩固农村党组织一切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坚持惠民政策由党组织宣传,惠民服务由党组织推动,惠民举措由党组织落实,以制度形式明确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制订农村党组织工作规程,建立农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农村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工作的机制,规范村“两委”办事制度。(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农办、镇民政办,各党支部)
11.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要把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写入学校章程,在保证政治方向、凝聚师生员工、推动学校发展、引领校园文化、参与人事管理和服务、加强自身建设,领导学校工作、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等方面体现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中小学支部)
12.加强党委对机关党支部的领导。理顺机关党支部和镇党委的关系,强化党委的领导,把机关党建责任落到实处。机关党支部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激发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机关党支部)
13.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非公党组织要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宣传和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两新”党支部)
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4.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建立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各类组织为补充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和社会组织参与机制,使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与基层治理机制有机衔接、良性互动,做到协商议题由党组织把关,协商过程由党组织牵头,协商结果由党组织督办。整合优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行网格化智能管理,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深化党代表和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委组织部门、镇农办、派出所、镇民政办、镇司法所、镇财政所、镇人社所、镇工会、团镇委、镇妇联,各党支部)
15.扎实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选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优化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今后5年每年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按照省、市、县、镇工作部署,实行统筹选派、统筹管理、统筹使用。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组织开展农村党建示范活动,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发挥党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学习“枫桥经验”,密切群众协商,培育乡风文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法律顾问、村综治中心等的作用,调动乡贤咨询委员会、理事会、促进会等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委宣传部门、镇综治办、镇扶贫办、镇民政办、镇司法所,各党支部)
16.破解外来人口融入本地治理难题。借鉴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选村“两委”班子的试点经验,探索拓展外来人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在流动党员集聚地建立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对外出、外来务工经商生活人员的关心帮助。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维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和谐共融发展。(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委宣传部门、镇综治办、镇民政办、镇人社所、镇工会、团镇委、镇妇联,各村党支部)
17.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紧紧扭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密切部门协同,持续深化基层治理专项整治。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攻坚战,依法重拳惩治村霸乡霸,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涉枪、涉爆、涉假、涉骗、涉拐等违法犯罪行为,把准政策界限,认真查处黑恶势力对基层组织的干扰渗透破坏活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及时做好基层组织的整顿、重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社风民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党风促乡风带民风。(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委组织部门、镇委宣传部门、镇扫黑办、镇派出所、镇民政办、镇司法所)
五、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8.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在各党组织开展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惩治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挖基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慵懒无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关注基层“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在省定贫困村党组织中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扶贫办,各党支部)
19.加强纪律教育。突出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直面纪律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新时代新担当教育,推进基层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镇纪委,各党支部)
20.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需求,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公共服务领域“吃拿卡要”问题、村“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问题、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健全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镇纪委,各党支部)
六、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
21.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各农村党支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学校党支部以及“两新”党支部要制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等方面对党支部建设标准进行具体规范,找准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分类指导工作质量。适时召开全镇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以规范化建设带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升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镇财政所,各党支部)
22.优化党的基层组织设置。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以及有利于发挥党员教育管理等作用的原则,对支部设置情况和党组织委员职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切实规范党组织的设置,理顺党支部和党员的隶属关系。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各党支部)
23.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村级党支部重点整顿带头人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经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反复整顿无效,党员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突出等方面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重点整顿管党治党不力、歪风邪气盛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突出等方面问题。“两新”组织重点整顿活动不正常和“空壳”党组织。采取动态管理,不定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比例,出现新的软弱涣散党组织随时列入,镇党委书记要带头挂点整顿,挂点的领导要做到整顿目标、责任、问题、措施“四清楚”,整顿工作方案、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名单、整顿项目资金、整顿工作年度总结“四必审”,阶段性调研督导、为全体党员上党课、班子组织生活会、年度部署总结会“四必到”;第一书记要驻点整顿,建立整顿工作台账和档案,经整顿并巩固好的适时组织验收销号。(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扫黑办,各党支部)
24.实施达标创优评定。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全镇村级党组织中打造一批先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中间党组织,整顿一批后进党组织,分类型分层次制定落实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先进党组织增量,中间党组织水平提升,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研究制订考评实施方案,每年由镇党委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考评,评定公布达标党组织,对不达标的进行督导整改。在达标的基础上开展创优考评,评定公布优秀等次党组织。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达标考评,评定公布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领导班子,各党支部)
七、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
25.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在农村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对全镇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析研判,以红色村、省定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级党组织书记,选拔有情怀、有能力、有文化、有口碑的本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退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跨地域或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医村教、返乡大学生等的党员中,按不低于1:2比例,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实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书记后备人选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左右,符合条件的可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其中未配备女性村委会主任的应优先选配1名女性。注重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学校重点从党性强、懂教育、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中选拔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做好选配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各党支部)
26.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制度。按照市编制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大纲和辅导教材,每年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时间不少于5天,加大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外出培训力度。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继续抓好村党组织书记学历教育培训,提高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文化程度。常态化制度化召开村“书记论坛”,制定年度“书记论坛”工作计划,以镇片区为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互学互比互促。(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委党校,各党支部)
27.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底由镇党委对辖下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考核,对不称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或按程序调整岗位,情形严重的予以免职。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审查办法,严把入口关。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办法,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档案,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因私出国(境)管理。结合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加大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审计力度。(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镇委组织部门、镇派出所、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审计组,各党支部)
28.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工作,与补贴待遇挂钩,执行省专项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镇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镇领导班子的办法。(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财政所,各党支部)
八、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
29.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资源,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推广移动终端应用,全覆盖建立村党员微信群,做好党支部组织生活案例库和精品党课遴选推荐工作,加强各地红色教育资源的保护利用,扎实抓好“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建设,命名一批特色鲜明的党性教育基地,镇级抓集中轮训,支部抓“三会一课”的基层党员教育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类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委党校,各党支部)
30.组织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制定各领域基层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实施办法。落实潮州市党员行为“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全面推行窗口单位和一线党员在岗佩徽挂牌。实行农村党员户挂牌亮身份,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路径。对在职党员,推广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等做法,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深化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对普通党员,实行设岗组队定责,合理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助党员找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途径;重点加强对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和外出务工经商等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和村老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坚持教育为先、个案处理的原则,扎实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认真落实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委组织部门、镇民政办,各党支部)
31.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突出政治标准,强化镇党委的领导把关作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严肃处理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提高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的精准度,加大对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倾斜力度。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实行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入党申报备案制度,实施发展党员“村培镇管”制度,探索建立公开评议发展对象的机制,支持群团组织推荐优秀人才入党。(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委组织部门、镇派出所、镇计生办、团镇委、镇妇联,各党支部)
32.完善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各党支部要在政治上爱护、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党员,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规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重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基层党组织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制度,实行党组织经费党内民主管理。对在中心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党员及时表扬奖励,对建国前参加革命的无待遇党员、低保户党员、五保户党员定期慰问,对突发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及时救助。探索设立“党内关爱资金”,做好党员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南粤七一纪念奖章”颁发、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等工作。(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民政办,各党支部)
九、实施基层基础保障工程
33.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加镇村一级组织部门专职抓基层党建工作力量,落实镇党委抓党建专职副书记配备,配齐配强组织委员和组织员,在镇机构限额内设置党建工作机构,镇级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实行专职化,在各镇采用政府雇员等形式充实党务工作者,确保各镇有4名以上同志专职抓基层组织建设,维持镇党务工作队伍整体稳定,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业务轮训,使党务工作者队伍得到有效充实,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打造一支政治硬、业务精、作风好、能力强的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出至少1名支部委员负责支部日常组织工作。机关单位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制定实施抓党建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委员的考核办法,探索构建以正向激励为主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乡镇“组织员”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岗位资格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党建督导员队伍工作制度,建立党建督导员人才库,对党建督导员给予适当补助,加强业务培训。(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财政所,各党支部)
34.加大各级财政对基层党建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实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农村“两委”干部补贴标准,增加核拨人数限额;积极落实省定的各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措施,按省文件要求比例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县增设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补贴,2018年提高到600元/月/人,逐年提高标准,至2020年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月/人;落实全县村“两委”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要切实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落实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待遇;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补助力度,对基层党建督查中工作成效突出、排名靠前的党组织加大扶持。(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民政办、镇财政所,各党支部)
35.高标准建设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加大财政和党费投入力度,按照党建元素庄重、功能设施齐备、环境氛围优良、党员群众满意的原则,全面完成全县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要将村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公共建筑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将红色村、省定贫困村党组织阵地建设分别纳入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和省定贫困村帮扶工程,推动城市社区党群利用公有国有物业解决活动阵地缺乏的问题。建立集公共服务平台、办公场所、活动场所、服务群众场所于一体的村党群服务中心。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两新”组织共建共享、规范建设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扶贫办、镇财政所,各党支部)
36.加强镇级党校和“五小”场所建设。出台关于加强镇级党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十个有”标准,开展镇级党校规范化建设,把激活镇级党校功能与建设新时代党员群众讲习所结合起来,全面推行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落实外出党员年度集中教育培训。进一步改善偏远落后乡镇干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解决基层干部后顾之忧。(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委党校、镇财政所)
37.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党建的重要任务,以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为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全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计划,做到方案到村、责任到村、措施到村,引导支农、扶贫、产业等各类项目资金投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强富民兴村特色产业。推动村党组织把党员、群众和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将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纳入农村“三资”平台管理,依法依规依章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依法依规推进废止、重签、竞投标工作,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实现农民致富、集体增收。(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镇司法所、镇国土资源所、镇农办、镇林业站)
38.配合做好“南粤智慧党建”云平台建设。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有序拓展基层党建信息化功能,整体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注重大数据的挖掘利用,满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共享需求,实现与全国全省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关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与各级各单位(系统)党建信息平台有效衔接,构建感应及时、交互高效、资源共享和决策智能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模式。2018至2019年,配合做好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和广东省党员教育网升级工作,完成虚拟专网建设,全面对接全国全省党员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开通运行全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党内统计管理、发展党员管理、流动党员管理、党组织活动管理、党费管理等子系统。到2020年,按照省工作部署,完成“南粤智慧党建”云平台、全县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广东党员教育网一体运行,实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信息化、精准化。(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
十、加强对实施工作方案的组织领导
39.压实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镇党委书记完成工作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增强村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打通基层党建“最后一公里”。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完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形成大抓党建合力。(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40.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扎实抓好村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细化评议考核规则,全面推行“责任制+项目制+清单制+督查制”,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周研究、月检查、季交流、年考核”的工作链条,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规范述职评议考核范围,开展各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镇委要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落实基层党建做法,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牵头开展专项检查和暗访,视情况反馈或通报,并纳入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因责任不落实,未完成年度计划的,通过提醒、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对评价考核排名靠后的支部书记,由镇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情况严重、影响较大的予以问责。(责任单位:镇委组织部门)
41.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镇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镇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镇党政办、各分管领导和各驻村团队要密切协调配合,落实职责分工,注意加强沟通,定期会商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形成推动实施本方案的工作合力。鼓励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从实际出发,有序先行先试,尊重基层首创,注意发掘提炼经验和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新、巩固和发展基层党建良好氛围。强化检查监督,建立推进落实本工作方案情况台账,及时掌握情况,通报工作信息,推动问题整改,镇党建工作督导组要将各党支部贯彻落实工作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对工作不实、开展不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依然严重、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仍然突出的,依纪依规予以问责。(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委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