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饶府规〔2025〕3号)的政策解读

2025-12-23 15: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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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饶平县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的必要性

       我县于2021年7月13日出台《饶平县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饶府规〔2021〕3号),该细则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细则》实施过程中,发现一些短板,需要通过修订的方式,重新理顺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管理机制,为构建我县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随着2024年7月1日《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粤粮规〔2024〕1号)修订颁布实施。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县级储备粮管理,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对《饶平县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饶府规〔2021〕3号)进行了修订。

       二、制定《饶平县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依据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粤粮规〔2024〕1号)。

       三、《饶平县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细则》与原细则基本框架保持一致,原《细则》共9个章节56条,修订后共9个章节55条,分别为:总则、职责分工、计划落实、储存及轮换、财务管理、动用管理、退出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修订后的《细则》对部分条款作了调整,对不符合现有粮油管理实际的条款进行了删减,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体系更加合理,可操作性强。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介绍制定依据、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的范围与作用及适用范围、自主轮换储备粮的管理体制、规定了粮权权属,删除了原第五条。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6条。明确了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粮参与管理的单位职责,各管理单位建立健全通报会商制度。

       第三章计划落实,共11条。确定了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粮承储单位的基本条件、承储单位收储确认程序、轮换计划制定、下达、执行主体;结合我县储备的实际,细化了自主轮换储备方式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储存及轮换,共7条。主要介绍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粮数量和质量要求、储备计划的下达及落实主体、入库规定、储备要求。

       第五章财务管理,共6条。明确了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粮储备费用补贴资金来源及管理要求、拨款及费用标准确定程序、贷款利息补贴等相关规定。

       第六章动用管理,共8条。规定了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粮的动用程序、条件以及费用结算办法。

       第七章退出管理,共4条。规定了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粮的退出程序,以及退出承储费用结算方法。

       第八章监督管理,共7条。明确了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粮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粮承储单位的法律责任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删除了原第五十条,新增了第五十条。

       第九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负责解释单位和本办法施行时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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