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县县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4-08-20 17: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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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加强我县县级财政投资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财政投资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0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 号)、《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潮财规〔2023〕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饶平县县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在确保我县县级财政投资审核工作适用性和操作性,对提高县级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协调规范财政投资项目各相关方权利和义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具有较大意义,同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财政投资项目腐败,推动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制订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号)

(三)《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90号)、

(四)《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 号)       

(五)《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潮财规〔2023〕1号)

三、主要内容及解读

《办法》由6章30条组成,每章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为总则。该章主要阐述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遵循的原则。

(二)第二章为一般规定。该章主要阐述适用送审的准入条件以及审核结果(结论)的运用。

(三)第三章为审核工作职责。该章主要阐述审核工作各方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

(四)第四章为审核工作程序。该章主要阐述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全流程,以及审核时限。

(五)第五章为审核监督管理。该章主要阐述项目送审单位的责任和财政部门对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审核监督管理及所承担处理责任。

(六)第六章为附则。该章主要阐述《办法》的解释解释权单位,以及执行时间、有效期等规定。

总的框架及内容参照《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潮财规〔2023〕1号),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