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平县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饶府规〔2021〕4号)的政策解读

2021-12-20 21: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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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盘活利用低效建设用地,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粤自然资发〔2020〕7号)和《潮州市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潮府规〔2021〕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饶平县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并对管控产业用地、划定改造区域、优化用地布局配套、规范搬迁补偿补助办法、促进土地前期整理、推进土地整合开发利用、鼓励连片开发项目混合出让、加强土地厂房租赁管控和推进集聚区高标准“双达标”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