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和《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07-21 11:04
来源:本站
【浏览字体:

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和《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粤体群〔20159

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和《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文化体育局,省各行业体协:

         现将《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和《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1.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2.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计划

                                                   广东省体育局

                                                 201529

广 东 省 体 育 局          201529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2015年是《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收官之年,是研究制定《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关键之年,同时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开局之年。群众体育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全面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一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宗旨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将发展群众体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加大体育惠民力度;以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群众体育大发展,形成广覆盖、可持续、充满活力的群众体育工作局面。

二、工作思路

(一)依法治体,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要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生机勃勃、井然有序,最根本的是要靠法治。要健全全民健身法律规范体系,逐步建立全民健身的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尤其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持之以恒的抓好《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科学谋划,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刻理解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意义,肩负起时代赋予群众体育的历史使命。推动各级政府履行好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理清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事权关系、事权边界,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组织和市场的关系,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把精力集中在制定规划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指导服务水平上来。

(三)改革创新,推动群众体育发展提档升级。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意识,创新群众体育工作体制机制,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采取实际措施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成长;重视市场的价值,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群众体育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转变群众体育发展方式,在推动政府切实履责上下功夫,把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主要职责落实到各级政府身上,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转型升级。

(四)持续发力,夯实“大群体”工作格局。在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格局已有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多措并举巩固“大群体”工作格局的成果,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制,推动和促进部门协同的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机制,扶持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多元共促机制,真正使政府主导做透做硬,部门协同做细做实,社会参与做大做强。  

   三、重点工作

(一)研究制定《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在完成2014年《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今年省体育局将对《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制定,提出改进工作的实质性举措。为保证规划出台的时效性,《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拟于20161月报送省政府,预计于2016年上半年由省政府正式印发。各级体育部门也要尽早启动本地区《实施计划》的研制工作,不等不靠,把研制本级《实施计划》和指导所辖地区县研制各级《实施计划》作为今年的首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在2016年年内同时出台各级《实施计划》。

(二)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1.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政策法规。结合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调研评估结果和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广东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对“十三五”全省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布局、省级资金资助的方向和方式等问题进行规划。根据《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修订《广东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办法(2016-2020年)》和《广东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维修办法(2016-2020年)》。

2.加大力度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市、县(区)两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争取到2018年所有市、县(区)都达标。加快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力争在2015年底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社区体育公园建设,结合校园周边闲置地、空地、绿道,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多样的球类体育场地设施,重点是加强小型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以满足现阶段青少年课余时间对足球的热爱与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重点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出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创建一批省级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校,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采取措施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体育部门或其他部门负责管理运营的各类大型公共体育场馆保证每天开放。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

4.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资助项目以及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的检查,建立健全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维修机制,推动室外健身器材质量不断提升。

  (三)加强群众体育组织队伍建设

   1.加强培育和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的制定,做好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形成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

2.深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建设,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担任协会领导职务,落实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工作人员、活动开展和保障服务工作。积极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承接体育部门转移的职能和委托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加大对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在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中的作用,推动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发展。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建设。重点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建设,力争2015年全省所有乡镇(街道)100%建有服务站。进一步强化对服务站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经费支持的检查指导,充分发挥服务站的功能作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登记注册、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在广场、公园、社区的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

   4.搭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平台。利用体育节、全民健身日开展全省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工作者等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和带动各地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四)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与竞赛

   1.组织举办广东省第十六届体育节、全民健身日、南粤幸福活动周等主题活动,以及广东省第二届万村(居)篮球赛、第八届省残疾人运动会、第二届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省农民体育单项比赛,省社区足球赛、省直机关球关比赛、环珠三角绿道自行车比赛、省行业系统单项体育赛事以及省级各类群众性单项赛事活动。

   2.充分发挥各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协、人群体育协会以及其他体育社会组织和单位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方面的资源优势和作用,广泛组织开展群众喜爱、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简单易行、易于常年坚持开展的科学健身活动,扩大体育人口的覆盖面。

   3.进一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等人群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支持。配合省民宗委、省残联做好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的组团参赛工作。

   4.推动各地各单位开展“一市、一县、一乡、一行一品”活动,不断提升活动规模。依托全省绿道网,组织开展健步走、自行车、健身展示等绿道体育品牌活动。推动各地举办国际马拉松、国际龙舟、国际龙狮、国际风筝等体育品牌活动。

(五)加强科学健身指导

1.做好第四次全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工作。向社会发布第四次全省国民体质监测报告,依托科研力量加强对本地调查数据的分析和研究,转化调查成果,为出台针对性工作措施提供参考。

2.继续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工作部署,继续在广州、汕头、韶关开展6-69岁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活动状况和体质状况抽测工作,以及在广州、韶关、湛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现状调查。

3.加强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加强对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国家试点工作检查指导,探索多种模式、多种载体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实施《广东省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评估资助办法(试行)》,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地区切实发挥指导站作用,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进健身大讲堂、媒体宣传、社会体育指导员三方面的指导,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等形式多样的科学健身指导活动,提升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化水平;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公益性的体育健身项目,指导群众科学健身。

 (六)加强健身气功管理工作

   1.加强健身气功组织建设。筹备成立广东省健身气功协会,完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吸纳专家学者和优秀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代表进入协会,加强协会内部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气功工作。推动各地加强健身气功协会建设,建立孵化基地,提供办公场所,配备人员和经费支持。

 2.强化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管理。召开全省健身气功工作

座谈会,举办全省健身气功管理干部培训班,加强政策法规培训,统一思想,明确管理责任,规范健身活动站点建设与管理。

3.加强健身气功队伍建设。举办全省健身气功管理干部、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高校健身气功习练人员培训班和科普讲座,并选派高水平专家和国家级指导员进行教学培训。推动各地开展不同层次的健身气功指导员培训,提高健身气功骨干人员数量和素质。

   4.开展健身气功交流活动。根据总局健身气功中心的工作要求,在全省开展贯穿全年的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省高校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和省健身气功站点联赛,选拔出优秀队伍参加全国站点联赛。进一步推动健身气功在高校的普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切实加强对群众体育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把组织落实《实施计划》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等相关工作要求,并不断延伸和拓展纳入内容。将群众体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确保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调整优化体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大对群众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扶持群众体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留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要根据国家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扩大公共财政对县级群众体育工作的保障覆盖范围,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群众体育活动的经费投入,支持行政村(社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对贫困落后地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给予经费补贴。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兴办群众体育事业,多渠道增加对群众体育的投入。

(三)强化体育部门职责。市及市以下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突出以群众体育工作为中心,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方法,拓展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内容和范围,加强对群众体育工作的指导及群众体育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群众体育工作统计指标,优化、规范统计科目,推进统计网络建设。制订出台群众体育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完善群众体育工作评价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落实工作责任制。

(四)加强群众体育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讲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理念,引导群众科学锻炼,努力营造科学健身、形式多样、深入持久的群众体育活动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