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程序
2014-02-2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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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程序: 1、缴费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之日起30内,凭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 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参加社会保险的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 (5)《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两份); (6)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2、缴纳人办理缴费登记后,应凭地税部门开具的《社保费参保登记通知书》,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 3、缴费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同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填报《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次月如人员或工资、薪金总额有变动的应填报《参加社会保险费人员及缴费工资变动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