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计费新标准的通知
2014-02-2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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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保局、省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省人社[2013]26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3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2139元。2013年12月31日前缴费基数下限执行标准高于文件规定的地区,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缴费工资上限计算办法维持原口径不变。
饶平县地方税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