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2017年6月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

2017-07-07 1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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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一览表【饶平县】
序号 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事实 行政处理(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处罚)结果 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
日期
1 粤潮(饶)交罚(2017)05002号 肖奕振使用粤DU1245货车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行为 肖汉强 货车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行为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300.00元 2017-6-1
2 粤潮(饶)交罚(2017)06002号 周海龙使用粤UZD986货车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行为 周海龙 货车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行为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200.00元 2017-6-9
3 粤潮(饶)交罚(2017)06002号 何瑜使用湘DA4599货车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行为 何瑜 货车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行为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200.00元 2017-6-9
4 粤潮(饶)交罚(2017)06003号 沈洪林使用闽EY1307中型普通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为 诏安县长虹运输有限公司 中型普通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为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1000.00元 2017-6-14
5 粤潮(饶)交罚(2017)06004号 谭兴洪使用赣CU4830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 韦丽华 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2000.00元 2017-6-26
6 粤潮(饶)交罚(2017)06005号 苏健生使用粤U02944大型普通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为 潮州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 大型普通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为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1000.00元 2017-6-27
7 粤潮(饶)交罚(2017)06006号 金泽炀使用粤D16546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 金泽炀 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1000.00元 2017-6-30
8 粤潮(饶)交罚(2017)06007号 沈瑞生使用湘DA0120货车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 周韬 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1000.00元 201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