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饶平县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
2016-12-05 10: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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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一览表【饶平县】 | |||||||
序号 | 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理(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处罚)结果 | 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日期 |
1 | 粤潮(饶)交罚(2016)10004号 | 罗朝亮使用闽F87718货车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 龙岩市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二)项 | 罚款1000.00元 | 2016/11/2 |
2 | 粤潮(饶)交罚(2016)08020号 | 梅荣清使用粤UX1366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案 | 饶平县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案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 罚款1000.00元 | 2016/11/4 |
3 | 粤潮(饶)交罚(2016)10005号 | 詹前锤使用闽EY5189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案 | 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 | 客车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案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 罚款2000.00元 | 2016/11/4 |
4 | 粤潮(饶)交罚(2016)11001号 | 郑光平使用湘L7C945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 黄新义 |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二)项 | 罚款1000.00元 | 2016/11/11 |
5 | 粤潮(饶)交罚(2016)09006号 | 李厂保使用闽F92893货车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 龙岩市永定区顺丰联合运输有限公司 |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二)项 | 罚款1000.00元 | 2016/11/17 |
6 | 粤潮(饶)交罚(2016)08021号 | 宁武使用粤AV8296客车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行为 | 广东省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客车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行为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 | 罚款1000.00元 | 2016/11/23 |